时间:2022/10/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近日,汕头市潮阳区宏虹化纤实业有限公司旧厂房“三旧”改造项目方案公示。该项目位于潮阳区海门镇北门居委黄蜂采花山(新华东路西侧),总用地面积.2平方米(折合33.亩),由汕头市言成信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改造,下称言成新华东路项目。

▲区位参考

根据信息公开,广东言成置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汕头市中润泰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宏虹公司,宏虹公司成立的汕头市言成信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采用拆除重建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改造,总投资额4.4亿元,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将用于住宅、商服用地,改造后预计可计容建筑面积达.9平方米。

言成集团是汕头近期亮相颇多的新秀房企,在汕头开发盈纳华府、盈泰豪园、盈海华府等项目,并在澄海、潮南等地有项目储备。

▲公司信息

言成新华东路项目规划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1、容积率:

2.0≤建筑容积率≤4.5,.4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9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0%,即≤.49平方米)。

2、建筑密度:≤45%(高层主楼≤25%)。

3、绿地率:≥25%。

4、停车率:停车设施配建标准≥25%(停车场配建标准的百分比为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比值),停车场要求%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

5、建筑限高:≤米。

(五)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用地和道路红线参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号)执行。

(六)配套设施

1、配建文体设施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中心、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具体面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2、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汕府[]93号)和《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若干管理规定》(汕府[]63号),按可建住宅建筑面积1%比例配套保障性住房。

3、根据《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新建住宅需配建小区级老年服务站(≥㎡),建成验收后应移交潮阳区海门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划用途安排使用。

4、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无障碍通行等要求,地下空间仅可用于建设停车和人防、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各类管线接入(出口)根据现状情况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5、上述配套设施必须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七)根据有关规定,该改造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按净用地面积33.亩/(1-23%)*23%即10.06亩计缴,以补缴补偿性地价款方式落实。

(八)实施装配式建筑按有关规定执行。(九)未涉及问题,参照《潮阳区海门镇虎尾山周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号)及有关规定、规范执行。

改造成本情况

该改造项目预算总成本约万元,其中约万元(约占总成本比例的84.09%)用于土地、建筑工程费用;约万元(约占总成本比例的15.91%)用于小区配套成本及不可预见费用。改造过程全部资金由汕头市言成信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该片区以工薪及刚需的房源为主,故方案是以中小套型住房为设计理念,经估算,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万元,销售总额预计约万元,毛利润为万元,毛利润率为15%,预计可上缴税费约万元,建设收益水平合理,切实可行。

建设时序

项目改造方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由汕头市言成信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程序申请办理供地手续。汕头市言成信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保障性住房配建情况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汕府[]93号)和《潮阳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潮阳府办[]97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意见,本项目按可建住宅建筑面积1%比例配套保障性住房,以认购保障性住房房源形式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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