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执行的蔡松州与肖辉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粤执号,执行标的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因被执行人肖辉盛至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蔡松洲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肖辉盛(男,汉族,年1月15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新宫三角园东五横61号,公民身份号码44052401)的财产线索。 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本案实际执结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肖辉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 联系人:李同志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END 来源:潮阳法院 声明: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或网友提供,不代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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