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5/2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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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法院外砂法庭率先在全市开展“庭所共建”试点工作。图为外砂街道蓬中村。杨立轩摄

汕头通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推动纠纷化解在基层。受访者供图

外砂法庭法官依法为案件办理司法确认手续,推动双方矛盾纠纷及时有效解决。受访者供图

在汕头从事钢筋作业的工人李某没想到,自己向包工头讨要两年未果的10万元工钱,在龙湖区司法局龙华司法所和外砂法庭的联动调解下,包工头承认了结欠工钱的事实,并承诺分期付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调解员当场出具了调解协议,并由法庭法官进行司法确认,李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这得益于汕头市建立“庭所共建”联动联调机制的积极探索。去年以来,汕头市以法治为翼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优势,先后在龙湖区、潮阳区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基层法庭与司法所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基层化解、源头化解、长效化解。

近期,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庭所共建”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基层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开展“庭所共建”工作,增强诉讼调解、人民调解与律师调解工作之间的相互衔接。

从局部试点到全面展开,这是当前汕头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汕头大地结出硕果的具体实践。随着“庭所共建”工作的进一步推广,汕头市的基层解纷体系也将进一步完善,更多的非诉纠纷将会得到妥善的前置处理,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保障,全面推进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南方日报记者蔡沚彦杨立轩

试点先行

开辟解决纠纷“新通道”

走进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司法所办公楼内,一块印有“法庭进驻点”字样的门牌尤为显眼。门牌之下,办公桌椅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联动联调工作制度》悬挂墙上……这是汕头市“庭所共建”联动联调机制的实践一线,也是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实效的创新探索。

年4月,龙湖区司法局与龙湖法院建立了“庭所共建”联动联调机制,辖区新溪司法所、外砂司法所、新海司法所、龙华司法所先后与外砂法庭签署了《联动联调协议》,开启了“庭所共建”联动联调的工作新模式。

在联动联调机制下,四个司法所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若调解成功,则可直接到法庭进行司法确认,由法庭出具相应法律文书,以多元化手段及时化解各类民事纠纷。

作为司法所的一线人员,试点以来,谈及“庭所共建”工作带来的最直观感受,龙华司法所所长陈勇和外砂司法所副所长林境雄都不约而同地向记者表示:“给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据悉,当事人委托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从相关材料移送之日起算。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人民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延长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在陈勇看来,除了快速简便之外,跟法院的联动联调还存在几方面的益处:“第一,就是我们调解案件更加有法可依,也更加规范,如外砂法庭给予法理上的指导,我们从情理加强调解沟通,双管齐下;第二,双方如果在执行履行方面有什么异议,通过司法确认就有了法庭执行性的保障,双方也更加容易达成协议;第三,通过司法确认,无形之中就能构建一个双方信任的平台。”

“这一机制实现了司法引导、诉调对接、社会协同的工作实效,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开展。”外砂法庭庭长许凯坛告诉记者,外砂法庭在诉前调解中,通过与辖区内司法所的沟通、协调和联动调解,整合资源,多次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司法审判资源。

同样在作为试点的潮阳区,因人口基数大、外来务工人员多、社会多元化等显著特点,潮阳区基层矛盾化解工作任务繁重。为此,潮阳区司法局以关埠、海门两个镇司法所作为试点,针对近年来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纠纷快速增长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建立法庭与司法所联合调解处置、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机制,合力做好社会基层治理工作。

据悉,在一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中,潮阳区通过司法服务成功帮助关埠镇51名农民工讨回欠薪多万元。在试点建设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的基础上,潮阳区以点带面,依托1个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7个法庭、13个司法所,目前共设立“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工作室8个。

潮阳区各个“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工作室成立后,先后组织2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1名法官、名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下沉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动态,合力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抓住重点关键环节,联合预防蔓延激化。

截至目前,龙湖、潮阳区开展联动联调的司法所共指导参与纠纷排查场次,调解纠纷宗,调解成功率%,联动联调54宗,成功52宗。

温暖民心

实现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林境雄告诉记者,在外砂司法所,调解得较多的类型是欠款纠纷。近日,外砂司法所接到当事人陈某的求助,并提交了外砂法庭转来的《诉前联调建议书》。相关资料显示,谢某向陈某借款余元,承诺于年春节前还清,并写下借条,但借款期限届满后经陈某多次催促,谢某仍未按时归还欠款。

为此,陈某向外砂法庭提起民事诉讼,外砂法庭经审查后认为该纠纷可以通过联调方式予以解决,建议陈某先行到外砂街道人民调委会进行调解。

接到求助后,外砂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开展工作,向当事人提供帮助。经了解,谢某对借条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提出此前已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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